当前位置: 首页>>专题报道>>北京市朝阳区2017年预算公开专栏>>街道办事处
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

日期:2017-01-24 16:25 来源: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团结湖街道办事处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
 
一、部门情况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根据《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》和《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街道机构改革方案》(朝办发[2002]87号),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团结湖街道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: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、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决定,协调辖区内社会单位,团结、组织党员和群众,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等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如下: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、命令和指示等。内设14个科室,分别为工委办公室、组织科、宣传科等;下属3家全额拨款预算单位,分别为团结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、团结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、团结湖街道文化服务中心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团结湖部门行政编制97人,实际88人;事业编制11人,实际11人;聘用人员(其他聘用人员--临时工)86人。
离退休人员79人,其中:离休3人,退休76人。
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扎实推进基层党建,创新社会治理,开展环境治理,保证公共安全,完善公共服务,保障改善民生等。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2017年收入预算5136.0494万元,比2016年3887.6628万元增加1248.3866万元,增长32.11%其中:财政拨款5136.0494万元,比2016年3887.6628万元增加1248.3866万元;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,与2016年持平;其他资金0万元,与2016年持平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(一)基本支出预算2233.59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43.49%,比2016年2036.85万元增加196.74万元,增长9.66%。主要原因是依据《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制度改革实施办法》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。
(二)项目支出预算2902.4594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56.51%,比2016年1850.8128万元增加1051.6466万元,增长56.82%。主要原因为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中增加了为民办实事专项。
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团结湖街道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。三公经费所属单位范围为二级财政拨款单位(包括全额、差额、不包括机关和自收自支)。
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2017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14.74万元,比2016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.89万元。其中: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2、公务接待费。2017年预算数2.97万元,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.03万元。主要原因: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“约法三章”相关要求,加强公务接待管理,减少公务接待支出。
3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。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持平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1.77万元,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7.86万元。主要原因: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“约法三章”相关要求,加强公车管理,减少公车运维支出。
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2017年团结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.0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.0万元。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2017年团结湖街道办事处1家行政单位以及团结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2.18万元。
机关运行经费指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 
附件:
1.收支预算总表(预算01表)
2.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(预算02表)
3.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(预算03表)
4.项目支出预算表(预算04表)
5.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(预算05表)